| [ 索引號 ] | 115003810093202468/2025-00002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審計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 發布日期 ] | 2025-02-27 |
發布日期: 2025-02-27 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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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江津區審計局
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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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
2.負責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加強國家和市級有關重大政策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3.重大項目稽察。
4.負責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本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檢查;對下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收支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5.負責對本級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6.負責對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國有企業監事會;對國有企業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8.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9.對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進行審計。
10.負責對區級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受托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11.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按法定權限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
12.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13.承擔上級審計機關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江津區審計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包括重慶市江津 區審計局機關和重慶市江津區審計中心,其中:重慶市江津區審計局機關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重慶市江津區審計中心為全額撥款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法規審理科、整改督查與內審管理科、重大政策執行審計科、財政審計科、企事業審計科、投資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電子數據審計科9個職能科室。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789.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29.23萬元,其他收入資金360萬元;收入比2024年減少243.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減少140.03萬元,其他收入資金減少103.7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789.2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45.25萬元,教育支出1.1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7.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6.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9.53萬元;支出比2024年減少243.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89.03萬元,項目支出減少54.77萬元。
三、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29.2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29.23萬元,比2024年減少140.0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2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比2024年減少189.03萬元,主要原因是離退休導致在職人員數量減少,工資和福利等支出減少;項目支出174萬元,主要用于審計業務重點工作的開展,比2024年增加49萬元,主要原因是全市審計機關嚴格按照零基預算原則,結合審計項目實際工作量和需求,優化資源配置,對項目預算進行了調整。
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9萬元,比2024年減少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比2024年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公務出行優先使用新能源車,減少公務用車費用;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38.3萬元,比2024年減少29.45萬元,主要原因在職人員減少,導致以在職人員數為編制基數的公用經費綜合定額降低、單項定額如辦公費、物管費、水電費等降低,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64.86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0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46.7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9.3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0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25萬元。其他收入政府采購245.5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45.52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74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單位根據以前年度預算安排、項目需求等情況合理預計。
(二)其他收入:指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收入,單位根據情況合理預計,全部編入預算。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七)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八)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王小燕?????聯系方式:023-4752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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