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6-05-25 16:23:55 大 中 小
區農業農村委:
重慶市江津區政協第十七屆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第229號提案《關于加強農村小微水體治理筑牢鄉村振興生態基底的建議的提案》收悉,針對其中提出的“實施分類清淤,恢復防洪灌溉功能和創新管護機制,筑牢長效治理根基”建議,我局協辦意見如下:
現我區山坪塘等農田水利設施根據《重慶市水利工程管理條例》(2019年修訂)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來明確管理單位及其職責,按照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實行“誰所有、誰受益、誰管護”。山坪塘清淤等維修養護應由其所有權單位或管理單位負責。我局已要求各鎮街建立山坪塘運行管護監管臺賬,落實運行管護制度,加強其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實現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管理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
我局將密切配合貴委做好本次協辦工作。
重慶市江津區水利局
2026年4月22日
(聯系人:朱承薏;聯系電話:47519180)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
關注公眾號
江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