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381MB15121550/2026-00004 | [ 發文字號 ] | (津)應急罰〔2025〕(工貿) 24號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江津區應急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12 | [ 發布日期 ] | 2026-01-13 |
發布日期: 2026-01-13 1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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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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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重慶航動機械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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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津)應急罰〔2025〕(工貿)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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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6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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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2025年12月17日,我局執法人員對重慶航動機械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重慶航動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熔煉爐(天然氣)的燃燒裝置的燃氣總管未設置管道壓力監測報警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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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參照《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裁量細則第38項,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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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處人民幣15000元(壹萬伍仟元整)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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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重慶市江津區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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