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26-07-15 16:33:40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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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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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重慶弘望電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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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津)應(yīng)急罰〔2026〕(工貿(mào))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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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時間 |
2026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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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2026年6月16日,我局行政執(zhí)法人員對重慶弘望電氣有限公司開展舉報核查時,發(fā)現(xiàn)該公司臨時電焊工趙某在未經(jīng)特種作業(yè)安全培訓(xùn)并取得相應(yīng)資格的情況下上崗作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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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chǎn)法》第九十七條第(七)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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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jié)果 |
處人民幣15000元(壹萬伍仟元整)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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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guān) |
重慶市江津區(qū)應(yīng)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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